程玉伟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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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档案
程玉伟,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高级股权合伙人,高端法律服务项目组组长、第三届中国百强大律师、中国刑辩大律师、中国注册投融资风险管理师、中国总裁律师、中国剧作家协会会员、安徽电视台“法治时空”栏目特邀维权律师、安庆市十佳公益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精通国家各类财经法规政策,担任30余家知名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发表各类作品500余篇。著有《律师说法》《法律纠纷一站式解决丛书》(共9册)等书,经典案例被中央电视台、安徽电视台、《新安晚报》等多家媒体报道,被收录《中国律师风采录》《中国当代律师经典案例》《中国刑辩大律师》《中国优秀律师辩护实录》《汇聚正能量·共筑新辉煌》等书。
专业领域
政府商会招商引资项目 创业指导及项目孵化
法治题材电视剧本创作 商业谋划及大型法律宣讲
编者按
律师乃是公平正义的化身,带着公平向您致敬,迎来正义的礼赞,他嫉恶扬善,仗义直言,扶弱济困,敬业乐群,玉汝于成,用虔诚和智慧谱写法治新篇章。
律师
是正义的化身
扶危济困
抑恶扬善
是她神圣的天职
或许
我不是最好的
但我却是最虔诚的
或许
我不是最优秀的
但我却是最负责的
无论您来自何方
也不论您身份如何
一日相识
终生朋友
我将用心血与智慧
给您以慰藉与希望
他用实际行动认真践行和诠释他这一独特而又富有诗意的《执业誓言》,他是优秀青年律师的楷模,是新时代新思想的领航者,是新目标新思路的践行者,他不忘初心,坚守使命,放飞梦想,激情燃烧,用春风化细雨滋润着人们干涸的心田。
他曾不畏强权、攻坚克难、勤勉尽责地为一个涉嫌合同诈骗178万元的“百万诈骗犯”徐×倾情辩护,风雨兼程,历尽千辛万苦,徐×最终雪洗冤案、无罪释放,迫使当地检察院低头认错、赔礼道歉;迫使当地政府赔偿徐×183万元;该案件的成功办理,曾引起社会和舆论的广泛关注,2006年7月27日《新安晚报》以《从“涉嫌诈骗”到“获巨额赔偿”》为题对此案件进行了详细报道。2008年7月,该案例以《他陪“百万诈骗犯” 走过的风雨诉讼路》为题收录到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刑辩大律师》一书,全国发行。
他曾临危受命,力挽狂澜,为绑架儿童、勒索30万元的“绑匪”马×进行辩护,面对公众与媒体的质疑,他沉着冷静、据理力争,最终改变了量刑起点为10年的“绑架”罪名,仅以非法拘禁罪判处马×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2006年3--4期的《安徽律师》杂志以《我为“绑匪”辩护》进行报道,得到律师同仁的一致好评。
他曾办理了轰动一时的张×贪污戴罪立功案,一针见血地揭开了现行法律的漏洞,成功地将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张×在抗御重大自然灾害——支援四川地震救灾防疫中,有突出表现的行为,认定为刑法上的有重大立功表现,最终依法免除被告人张×的刑事刑罚。《新安晚报》《新华网》《法制日报》等全国各大媒体纷纷进行追踪报道。
他不畏权势 帮开发商状告“土地爷”九战九捷 最终获赔3102万元堪称行政诉讼案件的典范,《安徽商报》等全国各大媒体纷纷报道,反映强烈。
他曾承办过退休教师涉嫌谋杀邻居无罪释放案、安徽省首例台湾居民间谍案、浙江上虞特大黑社会案件、杨×千万元集资诈骗案……经典案例被中央电视台、安徽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并被收录《中国律师风采录》《中国刑辩大律师》《中国优秀律师辩护实录》《中国当代律师经典案例》等书。
这位出类拔萃的耀眼的青年明星律师就是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高级股权合伙人、自由撰稿人、安徽省律师协会项目投融资与建设法律委员会委员、十佳公益律师程玉伟。
在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里,记者有幸采访了他!
记者:程律师,您从一无所有的“无名小卒”,成长为现在的知名大律师,能否介绍一下您的个人经历?
程律师:1977年2月22日,我出生于皖北平原一个偏僻而又贫困的农民家庭,我的父母,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工程师——农民,他们用长满茧子的双手在修理地球。我兄弟姐妹四人,我排行老三。记得小时候,由于家中小孩多,加之父母忙于农活、疏于对我们兄弟姐妹的管教,家中经常“烽火不断”、吵嘴、打架如同家常便饭,甚至还会指名道姓地、污言秽语地相互谩骂!记得我十岁那年夏天的一天中午,当时正是麦收时节,我和哥哥、姐姐三人在自家麦田里收割麦子,我主动提出要在家中“约法三章”:
一、弟弟、妹妹不准直呼姐姐、哥哥名字,必须要以哥哥、姐姐称呼(姐姐、哥哥可以直接叫弟弟、妹妹名字);二、兄弟姐妹之间要相互关爱,不准吵嘴、打架;三、兄弟姐妹不准惹父母长辈生气;特别规定,如有违反,罚款一毛(角)钱,用来买冰棒吃(当时,冰棒是农村孩子的解暑佳品,5分钱一根)。
当时哥哥、姐姐均举双手表示赞同,但我知道,他们对我能否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家规”明显表示怀疑,因为三条“家规”中,我违反任何一条,都要面临罚款一毛钱的后果,但由于他们是哥哥、姐姐,享有可以直呼我的“大名”的特权,但我却必须毕恭毕敬地叫他们哥哥、姐姐,因此,“家规”第一条,基本上对他们失灵、没有约束力,但却是套在我头上的“紧箍咒”,稍不留神,一旦失口叫了他们的名字,便是“违规”、便要罚款!在起初的几天中里,我凿实因一时难改叫惯了哥哥、姐姐名字的的习惯,误叫了哥哥、姐姐的“大名”,被罚款几毛钱。姐姐、哥哥吃着用我“私房钱”买的冰棒,狡黠地笑了。但我渐渐发现,家中的吵闹声渐少,进而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文明和谐、其乐融融的家庭氛围,再后来,我们的家庭便成为全村父老乡亲津津乐道的谈资、成为父母教育自家孩子学习的的典范!
记者:程律师,您自幼便有当律师的天资啊,从小就知道“以法治家”啊!那您又是如何走上律师之路的呢?
程律师:记得我在安徽省临泉县第一中学上高二那年,家中饲养的狗咬了邻居的孩子,注射狂犬疫苗花去48元钱,由于邻居的小孩在学校投了保险,根据规定,可以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于是,家人便委托我到县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尽管钱不多,但对于贫困的家人来讲却是不小的数字——至少可以解决我一个月的生活费!于是,趁课余时间,我只身来到县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问明来意后,让我将医疗费、保险凭证等资料留下,过几天来领理赔款,我信以为真,心存感激地将材料毕恭毕敬地交给工作人员,然后,欢呼雀跃地回到学校,静等理赔款的到来。然而,当约定的日期到来后,我如约来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却一反常态,既不支付理赔款,又不退还医疗费和保险凭证!那一刻,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和眼睛,但我却束手无策、无能为力!本来,在我的幼稚的心中,保险公司应当是最“保险”不过了,万万没有想到,却在欺骗糊弄一个涉世未深的农村学生!当家人问及理赔事宜时,我无言以对!此后的日子里,我一直忿忿不平、苦苦思索……
“你戴着荆棘的王冠而来,
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
律师,
神圣之门又是地狱之门,
但你视一切险阻诱惑为无物。
你的格言: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惟有客观事实,
才是最高的权威。”
高考前夕,无意中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胡乔木同志为第一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所作的题词——《律师颂》,短短的几行诗句,将律师用锐笔丹心诠释法律、用机智善辩驰骋法庭、用豪情万丈演绎正义、用法律智慧谱写人生的形象跃然纸上,使我对陌生的律师职业油然而生敬意!高考结束后,在填报志愿时,我义无反顾地填报了法律专业。然后,通往律师神圣殿堂之路却是坎坷不平、到处充满荆棘!大学期间,学费、生活费很贵,而家中又没有经济来源,因此,我的大学生活是异常拮据的,甚至可以用“食不裹腹、衣不蔽体”来形容!最令我终生难忘的是,期间差一点因为学费问题而中途辍学,后在老师、同学的爱心资助下,化险为夷!正如法国著名作家巴尔扎克所说,苦难,是天才的进身之阶、信徒的洗礼之水、能人的无价之宝、弱者的无底之渊。在我看来,苦难,就是财富!我没有被苦难和贫困吓倒,反而激起我奋进的动力。大学期间,我自觉以今后当一名好律师为奋斗目标,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勤奋学习,刻苦专研,全方位地充实自我、完善自我、武装自我!记得在学校举行的学生会主席竞选中,我以博学、幽默的演讲风格,力挫群雄,技压群芳、在初赛、决赛中均获第一名!大学毕业后,为了追寻我的梦,我只身一人,来到古城安庆,开创自己的人生旅途!1999年,我首次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并一举通过,取得了通往律师神圣殿堂的“通行证”。然而,步入律师岗位后才发现自己太异想天开了!——和很多刚入行的律师同仁一样,在刚刚从事律师工作的几年里,没有办案经验、没有人际关系、没有案源,温饱难保、苦闷彷徨!但我最终没有懈怠,坚守自己的信念,艰难地进行长途跋涉!苦闷彷徨中,我曾写下这样的诗句,警示自己、鞭策自己!
漫漫长夜待黎明
潇潇凄雨着瑟风
欲掬浊泪涤灼心
甘献义胆济冤魂
靠着自己独特的办案风格和朴实的处事之道,我渐渐地开拓了自己的案源,有了施展自己才华的人生舞台,先后成功地办理徐×涉嫌合同诈骗178万元无罪辩护及国家赔偿案、安徽省首例台湾居民间谍案、安庆“9· 15”特大绑架儿童案、浙江上虞特大黑社会案件、杨×千万元集资诈骗案等案件,经典案例被中央电视台、安徽电视台、《法制日报》《新安晚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并被收录《中国律师风采录》《中国刑辩大律师》等书,2008年10月,利用业余时间,成功出版发行个人专著《律师说法》一书,成为安庆律师出书第一人,渐渐地从默默无闻,到小有名气! 随着职业生涯的不断开拓,个人生活也渐入佳境
记者:程律师,您一个外乡人,您在短短十年的时间内,能取得如此骄人的业经,确实不容易,请问,您能否将您成功的经验与我们分享?
程律师:总结一下自己的执业经验,可以概括为“一二三四”,具体指:
“一个宗旨”——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宗旨;
“二个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三个目标”——“一只笔(能写)”“一张嘴(能辩)”、“一杆旗(标杆)”;
“四个准则”——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明人,以德赢人。
记者:您的经验总结,言简意赅,值得学习。不过,别人评价您为“学者型律师”“斗士型律师”“平民型律师”,感觉似乎矛盾,您是如何认识的?
程律师:(笑)称我学者型律师,实属过奖!只不过自己喜欢“钻牛角尖”,业余时间喜欢写些东西,大约发表各类作品四五百篇,平时,公检法及律师界的朋友遇到法律难题,喜欢与我沟通探讨而已!
说我是“斗士型律师”,是因为我是北方汉子的秉性,很倔强,很执着,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豪迈,平时喜欢打抱不平,遇到不平事,总想讨个说法,不畏权势,敢于挑战,喜欢啃“硬骨头“,“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在当地,我可谓是老百姓的“救星”、当权者的“克星”——曾代表老百姓状告过乡政府、区(县)政府、市政府、公安局等政府部门,均取得不错的办案效果。另外,虽然我平时温尔文雅,似乎很“温柔”,但我却刚柔兼济,柔中藏刚。开庭时,掷地有声,舌战群儒,或许,这就是我被称为“斗士型律师”的缘故吧。
称我“平民型律师”,我最为爱听——我是农民的儿子,深知农民的艰辛,也深知农民对法律的渴盼和无知!步入律师的殿堂之后,我亲眼目睹了一件件平民百姓因为对法律的无知而被愚弄、被欺骗、被蹂躏的事件,由于他们法律知识的匮乏和法律意识的淡薄,不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他们“软弱可欺”,所以,他们“逆来顺受”,所以他们“甘于沉默”,所以他们“牛马不如”…… 每每如此,我的心在流血,在哭泣——毕竟,他们是我的同胞、我的兄弟、我的长辈、我的亲人…… 所以,我义无返顾的选择了律师,而且立志当名好律师!——尽管我知道,自己事实上无法做名“救世主”!
记者:程律师,据了解,您长期关心支持公益事业,两届担任安徽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法律委员会委员,在2009--2011年度社会公益活动中,因成绩突出,还被安庆市司法局、安庆市律师协会授予“十佳公益律师”的光荣称号。请问;您参加公益事业的动力与源泉是什么?
程律师:市场需要律师,但律师不能太市场化,更不能太商业化,否则,就沾满铜臭味!扶危济困、抑恶扬善是律师神圣的天职。
古人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当我不在为生计而奔波时,我觉得应当为社会做点什么!我办理过大量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深刻体会到:未成年人由于法制观念淡薄、思维幼稚偏激、辨别是非的能力差等原因,极易诱发犯罪。然而,当一位懵懂无知的花季少年由于法律的无知而一夜间沦为罪犯时,带给父母的却是沉重的灾难和无尽的悔恨! “没有不良的少年,只有不幸的少年。”
为了能提高未成年人法律保护意识、增强未成年人法制观念、培养未成年人的法律维权能力,我经常主动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运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案例故事形式,通过对发生在身边的触目惊心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的深入剖析,对广大未成年孩子进行法制讲座,寓法律教育于案例的讲叙中,让法律条文的枯燥变得鲜活生动、贴近生活,让法律从神秘的殿堂中走出来,变成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尚方宝剑!因我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的突出成绩,2008年5月,经孔维钊主任的推荐,我光荣地成为安徽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2009年5月,共青团安徽省委、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联合主办的第四届暨“2008年度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评选揭晓。经过前期的网络投票和专家的现场评审,最后从参评的54件候选事件中评出10个2008年在全省有较大社会影响和公众认知度,并有一定代表性和引导性的未成年人保护事件。我办理的“三场官司助安庆市十一岁孤女胜利维权”被评为2008年度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之一。2009--2011年度社会公益活动中,因成绩突出,还被安庆市司法局、安庆市律师协会授予“十佳公益律师”的光荣称号。
“青山巍巍砥韧志,碧水滢滢濯懿情”!我有个梦想——在不久的将来,联合社会的志同道合的爱心人士,共同设立扶危济困基金,为那些急需帮助的人们提供法律护航和经济援助!但我深深地知道,在维权之路上,充满荆棘和挑战!但我不会退缩,我会踏歌而行!
2018年,我加盟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并成为高级股权合伙人,新的平台,新的机遇,我将开始新的征程!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